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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3 05:45:14

三、主要任务(一)发挥创新赋能作用。引进和培育行业创意设计领军人才和专业机构,对标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标准,加快推动消费品工业创新设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产品设...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创新赋能作用。

引进和培育行业创意设计领军人才和专业机构,对标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标准,加快推动消费品工业创新设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产品设计、品牌策划及推广能力。支持举办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大赛,推动优秀创意设计成果在渝产业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多元化投资、企业化运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食品原料全组分利用、益生生物加工、保质减损、智能加工等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行业与金融、文创、融媒体营销、大数据智能化相融合,推动创意设计成果产业化孵化基地、网络直播基地等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二)强化标准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标准制(修)定。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发展需要的团体(联盟)标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制定并自主公开高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推进专利转化为标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推进服鞋、家具、五金制品等出口加工类产品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搭建一批高水平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庆)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

(三)打造龙头企业拳头产品。

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已上市企业发挥资本优势,巩固主业拓宽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品牌优势,培育产业链群,释放形成集群效应。支持资源型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线,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深耕个性化定制市场,发展成为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扩大本地配套规模。做深做强主导产品,提升产品精细化程度,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品质保障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优势拳头产品。加快引进培育智能小家电、品牌化妆品、生物食品等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消费类拳头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四)推动特色化集群化发展。

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突出、集群效应明显、产业生态完善的特色产业基地。主城都市区(以下称“一区”)发挥人才、先进制造、物流交通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总部结算、技术资金密集型制造、大宗原料精深加工等业态;渝东北三峡库区域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域镇群(以下称“两群”)强化“乡情”联接,推动返乡创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特色轻工和劳动密集型制造。支持产业优势明显的区县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江津区建设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集聚示范区,支持巴南区建设消费品工业创新生态集聚区,培育壮大涪陵、綦江、梁平、秀山等区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以示范区为引领、特色产业基地为骨干、区域间协同配套的消费品工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一区”龙头企业在“两群”建立“扶贫车间”,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科学布局和推动建设粮油、服装面辅料、木材等大宗原辅料集散和交易中心,提升原料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区县政府)

(五)开展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统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媒体、社会资源,搭建部门协同服务体系、质量保障服务体系、智库支撑服务体系、品牌推广活动服务体系。市、区县分级建立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项目库,遴选试点示范项目,分年度开展重点示范试点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国际化优势品牌,催生一批个性化精品品牌、塑造一批集合品牌、壮大一批特色品牌,推动形成“一区”各区至少有两个主打品牌,“两群”各区县至少有一个主打品牌的品牌发展态势。支持品牌优势企业,拓展周边关联产品,开展品牌推广关联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整合资源,推进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建设,打造行业性集合品牌,塑造渝产消费品品牌新形象。(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

(六)提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加大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力度,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在食品、家具、服装、五金等领域探索建设智能化共性工厂。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消费品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上云上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和集成服务。推动建设重要生活物资产业链协同管理数据库,动态更新数据,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组织企业生产供应。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和推广,提升渝产消费品产品质量信誉保障能力。支持食品、造纸、日用玻璃、包装、塑料等行业企业加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改造和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力度,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示范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

(七)优化拓宽市场渠道。

策划开展面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拓展沿线省市、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设立用户体验中心进行产品展示和营销,建设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拓展旅游消费市场。支持企业扩大电商营销比重,拓展线上消费市场,推动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参与“重庆火锅节”“啤酒节”、夜市文化节等消费类活动,策划开展重庆消费品工业消费嘉年华(时尚消费节)活动,支持举办以时尚产业、特色食品为主题的博览会,丰富“中国重庆国际时尚周”等展会活动内容,促进关联产业联动发展。鼓励大型商超、交通枢纽和景区设立“重庆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专销区,建设一批特色产品专营店、旗舰店,增强渝产消费品商贸流通活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根据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形成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精准招商。围绕优势产业和发展方向,策划一批带动性强、链群效应明显的重大项目、“园中园”项目。依托“1+4+7+36”的园区发展支撑体系,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制,高水平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引进强链扩链型、集群配套型、龙头基地型项目和配套企业,打造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坚持招商引资和稳商增资并重互促,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再投资并加强对外合作,营造以商招商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招商投资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消费品工业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农产品采购、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场开拓、赛会展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消费品工业产业引导投资基金。支持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产品纳入《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制度,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市场的消费品工业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强化用地保障,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设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性大宗原料进口海关指定监管场所。(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区县、园区、企业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等领域深入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研发、营销、管理优秀人才。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人才培训、宣传推广、展览展示、行业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优化人才引育,对引进行业紧缺型人才和核心骨干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提升行业企业家素质,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联,各区县政府)

(五)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对服务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执行减税降费、困难企业帮扶各项政策,优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支持企业公平参与各类采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倡导诚信经营。强化监管执法,对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快速响应、严厉打击,保护企业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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